LOGO2

服务协议

尊敬的网络电话通用户,欢迎访问本公司的网络电话通网站。本服务协议阐述之条款和条件适用于您使用的 app.v-call.cn 网站所提供的云通信服务及相关技术、网络支持服务(以下简称服务)。

接受条款

您通过盖章、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即表示您与本公司已达成协议,同意接受本协议的所有内容,并受其约束。
在此特别提醒,在接受本协议之前,请您仔细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的所有内容。如果您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有疑问,请通过北京本公司公司相关业务部门进行咨询;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本公司对本协议相关条款的解释,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

三方SDK

1.1 我们的产品集成友盟+SDK,友盟+SDK需要收集您的设备Mac地址、唯一设备识别码(IMEI/android ID/IDFA/OPENUDID/IP地址/GUID、SIM 卡 IMSI 信息)以提供统计分析服务,并通过地理位置校准报表数据准确性,提供基础反作弊能力。
使用SDK名称:友盟+SDK,服务类型:统计分析
收集个人信息类型:设备信息(IMEI/Mac/android ID/IDFA/OPENUDID/GUID/SIM卡IMSI/地理位置信息)
隐私权政策链接:https://www.umeng.com/page/policy

注册条款

2.1 您注册网络电话通时,应根据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即时、完整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和/或管理人姓名或名称、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等,企业用户需要提交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信息等;如果前述您的信息发生变更,您应自行在线更新并及时通知本公司;如果因您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联系人和/或管理人的行为或不作为而引起的任何后果由您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暂停或终止您的账号。
2.2 您应对自行存放在网络电话通平台上的数据及进入和管理网络电话通平台上各类产品与服务的口令、密码妥善保管,不得转让、转借其他第三人使用;如果因您维护不当或保管不当致使前述数据、口令、密码等丢失或泄漏所引起的任何损失及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服务须知

3.1 您在使用网络电话通服务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协议及 app.v-call.cn 网站上的相关管理规范、流程等。除另有明确规定,网络电话通所推出的新功能和新服务,均适用本协议。您应知悉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协议、规范、名称和价格等内容可能会不时变更,如果发生前述变更,我们将在网站的适当版面公告变更内容。如果您不同意变更内容,您有权停止使用网络电话通服务,此等情况下,您应结算相关服务费(如有);如果您继续使用网络电话通服务,则视为您接受前述变更内容并受其约束。
3.2 网络电话通服务为预付费服务,您应按照网站页面提示的现时有效的价格体系及本协议的约定支付相应服务费用,前述服务费用将在订购页面上公示。您应知悉网络电话通价格体系中所有的赠送服务项目或活动均为网络电话通在正常服务价格之外的一次性特别优惠,优惠内容不包括赠送服务项目的修改、更新及维护费用,并且赠送服务项目不可折价冲抵服务价格。您预付费用后,我们将开始提供相关服务;与此同时,您应经常查询账户余额变化情况,提前做好充值准备。若您的预付费用使用完毕未及时充值或余额不足,我们有权不经通知随时中止所有提供服务和/或技术支持,对于由此造成的任何后果您应自行承担。
3.3 您应负责处理和解决因非网络通信问题引起的用户咨询和投诉,提供有效通畅的投诉受理渠道,在需要时积极配合我们处理用户投诉。对双方均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用户投诉,最终由您负责进行处理和解决。
3.4 本公司有权对您提供的数据资料进行审核,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信息、语音、外显号码、外呼用途等。如果发现您提供的企业信息不正确,提交的语音文件、外显号码等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或您提供的服务可能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含有对其他第三方的广告信息等内容,或其他认为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本公司有权不予通过审核和开展业务;已通过审核和开展业务的,本公司有权立即停止对您的服务,保存有关记录,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但是,该项约定不视为本公司对您提供的服务提供合法性担保,您应自行对其服务提供保证,并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责任。
3.5. 您提供的服务一旦发生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应用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诉讼、重大投诉、发生违约的重大情形等,本公司有权停止您的网络电话通服务等,并冻结您的账户;对于前述纠纷,您应自行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及赔偿本公司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遭第三方追索所造成的所有损失、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差旅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损害赔偿金额、软件使用费等;如果北京本公司公司因您的原因卷入前述纠纷,本公司除有权要求您先行赔偿前述全部损失外,亦有权先行处理并要求您提供必要支持、协助。尽管有前述规定,本公司亦有权要求您按照本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3.6 服务期限内,本公司将为您提供 7×24 售后故障服务,并为您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并保证您能够联系到故障联系人,故障联系人在明确故障后及时进行反馈。
3.7 本公司将消除您非人为操作所出现的故障,但因您的原因和/或不可抗力以及非本公司控制范围之内的事项除外。
3.8 您应知悉并认可,本公司在必要时可能会进行机房迁移。本公司进行上述操作前将提前7日通知您,由于进行上述操作可能造成网络电话通服务在短时间内无法使用,还请您的谅解。
3.9 本公司保留在您未按照约定支付全部费用之前不向您提供服务和/或技术支持,或者终止服务和/或技术支持的权利。

用户管理

4.1 如果您使用本公司提供的服务进行的经营活动需要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许可或批准的,您应事先获得该有关的许可或批准。
4.2 您承诺:
A) 除获得事先书面许可外,不得修改、翻译、改编、出租、转许可、在信息网络上传播或转让本公司提供的软件及代码,也不得逆向工程、反编译或试图以其他方式发现本公司提供的软件的源代码;
B) 不得散布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及不利于本公司的垃圾短信、骚扰短信、垃圾电话、骚扰电话、电子邮件广告;不得利用本公司提供的服务散发大量不受欢迎的或者未经请求的电子广告或包含反动、色情等有害信息的文本、语音及视频内容;
C) 不得利用本公司提供的资源和服务发布如下信息或者内容,不得为他人发布该等信息提供任何便利:
i. 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ii. 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iii. 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iv. 博彩有奖、赌博游戏、“私服”、“外挂”等非法互联网出版活动;v. 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vi. 防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vii. 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viii.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国家政策的内容。
D) 不得进行任何改变或试图改变网络电话通提供的系统配置或破坏系统安全的行为;
E) 不得从事其他违法、违规或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
4.3 如果您违反上述条款的规定,本公司有权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立即终止/中止服务,保存有关记录,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删除相应信息等。

数据的保存、销毁与下载

5.1 为便于为您服务,本公司可能会向您发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发布产品和服务信息等。
5.2 您应知悉您的数据在下述情况下将部分或全部被披露:
A)经您同意,向第三方披露;B) 根据法律规定或行政、司法机构要求,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机构披露;
C)为维护公众及网络电话通合法利益; 

保密条款

6.1 保密资料指由一方向另一方披露的所有技术及非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资料,产品计划,价格,财务及营销规划,业务战略,客户信息,客户数据,研发,软件硬件,API应用数据接口,技术说明,设计,特殊公式,特殊算法等)。
6.2 本协议任何一方应对获悉的对方之上述保密资料予以保密,并严格限制接触上述保密信息的员工遵守本条之保密义务。除非国家机关依法强制要求或上述保密资料已经进入公有领域外,接受保密资料的一方不得对外披露。
6.3 本协议双方明确认可各自用户信息和业务数据等是各自的重要资产及重点保密信息。本协议双方应尽最大的努力保护上述保密信息等不被披露。一旦发现有上述保密信息泄露事件,双方应合作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避免或者减轻损害后果的产生。

期限与终止

7.1 服务有效期自您的网络电话通账户成功付费之日起(而非自您获取网络电话通的管理员登录号和密码之日)计算,并以您所缴纳的保底或月功能费款项数额为依据确认服务价格。
7.2 发生下列情形,服务期限提前终止:
A) 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的;
B) 您违反本协议(包括但不限于i.未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及/或ii.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等),本公司有权提前终止服务,并不退还您已经支付的费用;
C) 您知悉并充分认可,虽然本公司已经建立(并将根据技术及市场的发展不断完善)必要的技术与商务措施来:
i. 防御包括计算机病毒、网络入侵和攻击破坏等危害网络安全事项或行为;
ii.组成完善的短信、语音中继、视频网络保障您的服务通畅;
但鉴于网络安全技术的局限性、相对性以及该等行为的不可预见性,以及国家及运营商政策的不可预见性,因此若因技术或者政策原因,本公司可自行决定暂停或终止服务。如果终止服务的,将按照实际提供服务计算服务费用,将剩余款项(如有)返还您。
D) 本公司可提前30天在 app.v-call.cn 上通告及以通知方式告知您终止本协议,无需说明理由,届时将退还您已支付但未消费的款项(如有)。

免责声明

8.1 您知悉并认可,鉴于计算机、互联网的特殊性,下述情况不属于本公司违约:
A) 网络电话通在进行服务器配置、维护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
B) 由于Internet上的通路阻塞造成您网站访问速度下降;
C) 因不可抗力、计算机病毒或黑客攻击、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运营商的调整、系统不稳定、您所在位置、您关机及其他任何技术、互联网络、通信线路原因等造成的服务中断或不能满足您的要求;
D) 由于行业技术水平无法避免的瑕疵造成本公司提供的服务存在瑕疵。
8.2 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均不就因使用网络电话通平台提供的服务所发生的任何间接性、后果性、惩戒性、偶然性、特殊性的损害,包括您使用网络电话通服务而遭受的利润损失承担责任(即使您已事先被告知该等损害发生的可能性)。
8.3 您应知悉并认可,使用网络电话通平台提供服务可能存在来自任何第三方的包括威胁、诽谤或非法的内容或行为或对他人合法权利的侵犯的匿名或冒名信息的风险,您应自行承担前述风险。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电信主干线路中断、黑客、网路堵塞、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和政府管制等。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直接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则

12.1 本协议任何附件、网络电话通平台页面上的服务说明、价格说明及您确认同意的订购页面内容等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前述具体约定与本协议有不一致之处,以前述具体约定为准。
12.2 本公司有权以提前30天在app.v-call.cn上通告及以通知方式告知您的方式将本协议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本公司的关联公司。
12.3 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被判定为无效或不具执行力,不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及约束力。本协议中的包括但不局限于保证、保密、知识产权、法律和管辖地条款在本协议终止应继续存在。

公司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4号楼金泰大厦1106室

联系方式

 95795114

 tech@95114.cn

本公司公众号
公众号QR